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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

世纪博远职业培训学校

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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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物业管理员(三级/高级)课程要求与相关知识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制订方案

(一)管区物业接管验收与撤管方案制订

1.根据委托合同,制订管区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方案
2.组织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
3.建立与管理物业管理档案
4.拟写物业管理常用文书

1.制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基本要求
2.物业管理常用文书写作知识

(二)物业管理费用计算

计算物业管理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方法
2.有关物价政策

二、管理与维护

(一)管区房屋建筑管理与维护

1.组织房屋的日常维护
2.进行房屋的维修管理

1.房屋日常维护的内容与程序
2.房屋维修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二)管区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

1.组织管区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
2.组织维修水、电、暖、气、消防等设备设施

1.一般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知识
2.一般水、电、暖、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修知识
3.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三、环境管理

(一)管区安全服务

1.组织保安人员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2.正确设置消防器材和执行消防制度
3.进行车辆停放管理
4.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安全、保卫一般知识
2.管区内的治安保卫制度
3.防火规范和消防要求
4.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常识

(二)管区环境绿化、美化,社区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1.安排人员对管区进行绿化、美化
2.安排人员进行管区的卫生清洁工作
3.组织各种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1.环境保护的内容与方法
2.绿化、美化基本知识
3.物业保洁的要求与方法
4.社区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知识

  •   凭考后获得的三级高级技工认证可申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级技能补贴2000元,同时可减免个税征收 3600 元起;

      *补贴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个税抵扣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政策文件

  • 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者: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获本职业四级(中级)证书满一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验6年及以上
    获本职业四级(中级)证书满一年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大专及以上,连续工作经验3年以上

    报名条件

  • 鉴定表格;

    电子白底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工作年限证明及工作年限承诺书;

    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授权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报名资料

证书样本

物业管理员

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培养背景

 

  物业职业等级证书是物业管理人员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03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33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分为3级:物业管理员(四级/中级)、助理物业管理师(高级/三级)和物业管理师(二级/技师)。 
  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2007年6月19日颁发,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这对于提高物业管理者素质,加强物业管理技能人才培养,促进物业相关单位及员工的技能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现按照国家制定的物管职业技能标准,对企业相关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发出培训招生通知,符合条件者可通过我机构参加技能水平培训并考试,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物业管理员相应等级的证书。通过后给予申请相应等级的学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