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职业等级证书是采购人员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是表明采购相关人员具有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更是采购相关人员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开展采购职业技能鉴定,推行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采购劳动者素质,加强采购技能人才培养,促进企业及员工的技能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帮助企业采购相关员工系统掌握采购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提高培训人员鉴定考试通过率,轻松获取等级证书。
培养背景
各流通企业的采购总监、采购经理人/主管、采购部、供应部经理、供应部人员、品质部门经理、供货商辅导师、计划物料部经理、财务经理、政府采购部门、企事业采购人员以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及采购与供应领域的相关人员等。
培训对象
凭考后获得的三级高级技工认证可申请当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级技能补贴2000元。
补贴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注:需社保累积缴纳36个月及以上,申请补贴时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政策文件
报名相关要求
三级(等同于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连续工作经验6年及以上
2.大专毕业及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
3.本科毕业及相关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
报名所需材料
1. 鉴定申请表
2.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学历证书扫描件
4. 二寸电子档证件照(底色不限)
5. 工作年限承诺书(手写)